淮阴区,隶属于江苏省淮安市,位于江苏省北部平原的腹地,东与淮安市、涟水县相依,南濒洪泽湖,西与宿迁市泗阳县相邻,北隔六塘河与宿迁市沭阳县相望,中间半环抱清江浦区。介于北纬33°22′—33°56′,东经118°56′—119°09′之间,南北长62.5千米,东西宽38.5千米,总面积为1264.10平方千米。淮阴区因古代县域在淮河南岸(水之南为阴)而得名。截至2016年,下辖14镇、7乡,总人口93.3603万人。2016年,淮阴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5.72亿元,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9.0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82.3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4.28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5.85:41.86:42.2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5754元。淮阴区地表水资源总量年平均值约为6.4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量约1.58亿立方米,降水量年际变化不大(年降水量基本稳定在1000毫米左右)。正常年和中等干旱年,水资源供需基本平衡,水资源的特点是:地表径流比较丰富,约占地表水总量的24.5%,年降水量1000毫米左右。
淮阴区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